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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葡的京党总支推进党纪学习教育持续走实走深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4-06-18点击量:

细化措施、扎实推动,着力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新葡的京党总支引领带动全院党员的党纪学习教育有力有序深入进行。2024617日,新葡的京党总支诚邀马克思主义学院曾钊老师,给全院党员做了党纪学习教育专题三:组织纪律篇的辅导讲座,会议在电商206办公室召开。


讲座上,曾钊老师以《强化组织观念、严守组织纪律》为题,从“深刻领会组织纪律的重要性”、“组织纪律分则修订的情况”和“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三个方面,详细论述了组织纪律是保证和维护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的行为准则;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基本条件。要求全体在座党员必须遵守各项行为规则,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

讲座中,曾钊老师还给大家整理出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出的十一条组织纪律红线”,强调,各位党员要切实增强组织观念,要摒弃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在日常工作中,要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经常对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的“负面清单”检视自己。

最后,新葡的京党总支书记魏红军同志对曾钊老师的到来表达了感谢,并代表新葡的京党总支全体党员分享他此次专题辅导会上的学习心得。魏红军指出,组织纪律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政治优势,各位党员要切实做好三点:一要强化党员意识,要始终保持至纯信仰,时刻把自己置于党组织之下,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要严格按照规定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如实说明问题,对组织讲真话、讲心里话,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二要坚决听党指挥,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三要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坚决杜绝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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